Sunday, July 13, 2008

茴香(1)

茴香(Fennel)是菜園中的植物之ㄧ. 它其實不是我刻意種下的,因此一開始也被我當雜草拔除. 這種除之而後快的痛快持續到某日上網查詢芹菜的種植方式時赫然發現它竟然不是雜草而是茴香, 我才因此將"當時"園內的茴香移植成一排. 是的,當時的,意謂著與後來有別. 的確, 在我們出遊歸來園內又發現茴香數株, 或許太大株了或許懶惰就任由它們就地發展. 雖然留它們一命, 收成也頗豐碩但總覺得它們帶來的期待不及其他刻意栽種的果菜們. 直到前陣子到超市時赫然發現一枝小小的茴香竟然要價2.49, 乖乖, 那我菜園裡就算只有茴香豈不也早超過菜園的押金了? 我因此對它說, "茴香啊,對不起, 我看輕你了!" 彌補起見來專文介紹一下.


先來個近照. 已經大到開花了!

切下一節放到盤裡.




再介紹一下本實驗廚房的茴香料理. 話說在前頭, 是"實驗", 按圖索驥若不好吃別找我.畢竟每個人口味喜好不同.

茴香煎蛋. 就像蔥煎蛋,九層塔煎蛋一般. 這應該是最容易想到的花樣吧!



第二個嘗試的是茴香鮭魚義大利麵. 靈感來自迷迭香義大利麵.怕魚腥者不妨一試.


不紅的俄羅斯紅湯. 這是唯一我吃過的茴香料理方式. 效法餐廳裡的紅湯買回紅色小蘿蔔若干(又稱甜菜?), 可惜紅色小蘿蔔量太少, 煮出來的不像俄羅斯紅湯,只能勉強說是粉紅湯. 此外, 餐廳裡用的是酸奶(sour cream),我用的是牛奶. 不知是否如此甜味與餐廳裡的略有不同?



再來是茴香烤雞腿. 靈感也是來自於迷迭香烤雞腿. 把雞腿換成雞胸肉應該也很適合. 烤雞腿或雞胸肉最大的麻煩處是不容易入味, 茴香味重似乎可以穿透肉質,因此特別適合. 我猜想茴香烤羊排也會很讚, 不過沒買到羊排,一切可能只是想像.




這是今天(7/20)早餐.第二次做, 技術比上次熟練多了. DG說有點像芬蘭式(Finish)的早餐. 茴香煎蛋餅內裹自製草莓醬(照片在MSN相本裡). 有了草莓醬的中和茴香似乎只剩下香氣, 辛辣不再, 入嘴最後還有草莓醬的酸甜, 因為茴香的提味, 草莓醬甜而不膩, 酸而不澀, 層次分明. 我個人覺得蠻好吃的! 如果配咖啡應該非常適合, 略苦的咖啡可以將香氣與甜味完美的襯托出來.

其實還曾經在土耳其喝過茴香酒, 不過自己釀酒我想就免了吧?

以上. 若據此嘗試或有他種料理方式還請各位不吝於交換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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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補:
前幾天試了茴香茶, 果然和想像中一樣, 味道太嗆. 心裡猜想應該得加一點蜂蜜之類, 類似薄荷蜂蜜茶. 可惜手邊沒有蜂蜜. 今天偷懶在家胡搞瞎搞. 一方面用烤箱把茴香烤乾後再收藏(當然,這又是我自己想像的,沒有根據), 同時把冷凍紅蘿蔔拿來烤. 我很害怕紅蘿蔔的腥味, 烤紅羅羅蔔一來是泡茶用, 豐富的維他命A護眼有加;另一方面是打算下次做紅蘿蔔吐司用. 從烤箱拿出茴香的一剎那, 我突發奇想把兩者加在一起, 心想反正烤乾的紅蘿蔔只剩下甜味, 應該與蜂蜜有異曲同工之妙. 事不宜遲, 立刻就試:


果然這一來茴香的刺鼻完全被焦糖甜味般的紅蘿蔔中和了 (至少看起來美美的吧?)

>>>
延伸:
茴香(2)
茴香(3)

Wednesday, July 9, 2008

Legend 2008: 探險家(Voyageurs)與皇家島(Isle Royale)國家公園之旅

之前台灣家人來訪, 利用僅有的時間走訪探險家與皇家島國家公園. 這兩個國家公園分別是明尼蘇達與密西根州各自唯一所有的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是美國對我最大的吸引之處, 本想說是唯一的吸引點但怕太鐵決. 我既不喜歡小島度假, 更不愛豪華遊輪之旅, 在我的偏見裡總覺得那是上了年紀的人從事的活動, 尤其後者對我來說是種老到行動不便只好以灑錢方式來犒賞自己. 我也不特別鍾愛都市旅遊, 至少不是在美國都市旅遊. 美國只有三個都市對我有吸引力, 其他的一律被我打入沒有文化或不夠美麗之流. 我偏見的以為, 在歐洲才適合都市之旅: 大都市有富麗堂皇之艷, 小鄉鎮有古典樸質之美, 風情不一卻各有特殊. 因此若要市鎮之旅, 我必擇歐洲而捨美國. 不不不, 千萬別告訴我什麼拉斯維加斯的紙醉金迷也是一種美,那充其量只是奢華. 同樣是沙漠, 我偏好就算稱不上美卻絕對特殊的仙人掌國家公園遠勝於萬金打造的拉斯維加斯,即使十餘年後不得不再度造訪,它的改變也不足以說服我改變初衷, 甚至更根深蒂固我的偏執. 所以杜拜六星七星飯店不曾吸引我, 就如同DG說的, 寧可花一樣甚至更多的錢到洛磯山脈旁的路易斯湖畔的古堡飯店一宿.

當然,這只是我的偏見. 個人喜好不同, 你不必附和我的看法, 就如同你也不需嘗試用你的喜好來說服我.至於那種習慣生喜好的說詞對我尤其薄弱, 沒有具體理由是無法讓我打破已深的陳見.

我樂於閱讀你分享不同偏好的旅行之喜悅, 就如同我把行蹤貼出來也只是野人獻曝我在國家公園的經驗而已. ㄧ度(2002年時)想以美國國家公園為主題製作網站, 不過一直沒有成形. 現在有非常好的網站(旅人行腳), 我也就省了. 我常在此處神遊, 或回憶與回味過去的點滴, 或計畫並期待到來的遠行. 只希望哪天能夠記錄所有走過的痕跡, 至少寫下行程也好, 也會不虛此行.


以下先紀錄此次的探險家與皇家島國家公園之旅. Legend XXXX 是DG取的. 他希望在我們還住在美國的時候把美國國家公園當後花園每年至少一遊. 有機會慢慢補上以前踏足過的所有國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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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險家與皇家島國家公園(1):行程
探險家與皇家島國家公園(2):探險家國家公園淘金之旅
探險家與皇家島國家公園(3):在皇家島的植物之旅
探險家與皇家島國家公園(4):在蘇必略湖划獨木舟
探險家與皇家島國家公園(5):其他

更多照片見同名相本

Thursday, July 3, 2008

部落格流量(1): fad or fashion?

這篇寫很久了, 不知怎麼今天才發現放上來,但blogger把日期放成當時存草稿之日(6/14),掩埋在舊文裡, 我只好把它重新copy & paste貼出來置頂. 精簡版(少了交通流量的例子)請見msn同名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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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我的部落格嗎? 廢話, 不然你就不會讀到這篇了. 當初開格的主要目的之一在於讓在台灣親朋好友知道我生活的近況(至於出閣的目的當然是找米缸好當米蟲...好冷,我知道), 這從部落格標籤就一目暸然: "水深"寫在大湖區的生活, "火熱"寫在AZ的生活,"實驗廚房"寫胡搞瞎搞的做菜雜記....當然啦, 有時候看到新聞氣火攻心也會發發牢騷,批評月旦一番, 那就歸到"瘋言瘋語"去. 這就得提到此格的第二個目的是在各自表述, 是抒發,也是批判; 是自娛也是自愚, 有些無聊學術笑話屬之.

正因為這是一個私人的空間, 我不曾注意部落格流量. 直到某次. 朋友表示要增加他部落格的流量,在我的部落格"置入性行銷"後, 我才開始注意閱讀部落格的流量,而有一些自認有趣的觀察.

既然要談流量, 第一個問題是: 部落格流量要怎麼衡量? 部落格的流量衡量是問題嗎? 是的! 就如同我們用多少"人次"來衡量博物館,或迪士尼樂園之屬的遊客數或參訪的人數; 用閱讀頁次(page viewed)來衡量部落格流量似乎正當且直覺. 但這是唯一的方式嗎?

先以交通流量為例. 當我們說交通繁忙, 到底我們是用一段期間內經過的車次來衡量呢? 還是該用一段時間內使用的人數來衡量? 而這兩種衡量方式之間又有什麼差異? 舉例來說, 假設我們關心台北市信義路4段與復興南路路口早上8點至9鐘的尖峰時段的交通流量, 經過一個月的觀察後發現, 平均此段時間有30部公車停靠, 100輛計程車行經, 200部機車, 50部轎車經過, 此外另有500行人, 那麼這段時間的交通流量到底是多少? 是單純的30+100+200+50+500=880嗎?

如果沒有大眾運輸工具, 假設每部公車上有40乘客, 每部計程車與轎車各有1乘客含司機2人乘坐, 機車皆僅一人騎乘,也就是說此時段經過該路口的人數共有30X40+150X2+200+500=2200人次!
相反的, 如果共乘機制(car pool)發揮徹底, 每個行人,計程車與機車騎士都得以共乘, 那麼目前這150X2+200+500=1000人僅需1000/4=250輛計程車或轎車即可運載同樣的運輸量,亦即現有的100輛計程車與50部轎車外另需100輛汽車即可取代200部機車與500位徒步的行人,那麼以第一種算法交通量減為30(公車)+250(汽車)=280, 比原先的880大幅減低.

以上簡單的比較對照出交通流量繁忙與否與衡量的單位(unit of analysis)大有關係,即使總量相同。所以, 當你在報章雜誌上閱讀到各種數據,了解其衡量的方法與衡量的單位才能真正了解該數字的意義!



回到部落格流量的問題。部落格的流量或說受歡迎程度要怎麼衡量? 類似於上述的依照某段時間內通過的交通工具(vehicle)數量, 方法之一是根據每天被閱讀的網頁來衡量(pages viewed per day). MSN的部落格工具提供此類統計資料. 這個統計資料會顯示每天閱讀網頁數,本週閱讀頁數與累積閱讀數.

但這是唯一的方法嗎? 當然不是. 就如同機車只能騎載至多2人, 一般轎車或計程車可以運載4人(不含司機),公車卻可以輕鬆的運送4,50人,有些讀者也許只閱讀一篇格文便行離開, 有的則"流連忘返". 因此部落格的流量也有另一種衡量方式. 為此, 我在MSN的首頁也加入地圖來追蹤客從何處來. 下圖對照兩個流量的差別:



舉一反三, 類似上面交通量的例子, 平均每位訪客(以一個位址IP為不同訪客數之衡量)瀏覽部落格網頁數(pages viewed)可以簡單的用 (該日總閱讀數/該日訪客人數)計算出如下圖:


由此可知平均每人閱讀的網頁有極大的起伏,除了第一天與最後一天之外,平均每訪客閱讀網頁數介於10至20之間. 這個發現讓我頗為意外. 為什麼呢?

如同前面提到,我開格的最大目標在於分享生活. 因此我猜測讀者多為認識我的朋友,長期的基本班底之屬. 因此一旦部落格有所更新, 每個訪客讀完更新後便行離去; 特別是同時有使用msn messenger習慣的朋友, 當我的網頁有所更新, msn會在通訊錄上以小花提示. 當然我也不能排除部分朋友久久才上網一次, 一次閱讀自上次以來的所有更新. 因此, 我預料中的每位訪客的平均閱讀頁數應該接近1 (或是說接近於當次更新的網頁數),遠低於追蹤的結果.

那麼, 有哪些可能的原因造成這種情況呢? 我認為有幾個可能性. 首先, 如果 “一旦部落格有所更新,每個訪客讀完更新後便行離去”的想法成立, 那麼更新網頁應該可以預測近期內(如, 一日內. 這是基於我於美國工作時間更新, 數小時後台灣白天始之故)的訪客數. 但是分析的結果顯然 “部落格有更新”做出很差的預測.

我猜測的第二原因是我的部落格或某網誌被其他人加入連結, 因此其他網站的遊客也間接變成本部落格的遊客, 而這些新的訪客也許出於好奇,除了原來的連結外也順便流覽其他網誌. 當然, 因為是透過第三者的網站, 訪客人數也罷, 每訪客平均閱讀部落格數亦然的增加應該與更新的速度有時效上的差異. 例如說, 今日更新,明日被加入連結, 後日起才陸續可見新湧入的訪客數. MSN的統計工具裏提供訪客來源(reference source)提供必要的資訊.

為了印證此想法, 我利用時間序列(time series)的統計方式,以 “被加入新連結”來預測每日瀏覽頁數. 我比較了三個模型, 分別是
1) 完全零時差: 也就是說一更新馬上被加入連結,一被加入連結,閱覽馬上增加,
2) 部分零時差: 亦即更新與被加入連結有一日之時差, 但被加入連結與被瀏覽無時差. 這個模型的前提在於我“假設” 將我加入連結的第三者位於台灣時差區, 因此與我有一日之時差, 但與其他台灣讀者無時差); 與
3) 完全時差: 更新與被加入連結, 被加入連結與被閱讀分別各有一日之時差. 類似於第二個模型, 如果將我加入連結者位於歐洲, 那麼這個模型應可以得到較佳的預測結果.

我預期模型二可以得到最佳的預測值. 因為雖然我的MSN網站選擇的是台灣時間, 但我身在美國因此網誌上的系統日期與我實際更新日期有一日之別. 因此, 除非將我某網誌加入連結者與我情況相同, 否則據其MSN的統計資料顯示該第三者應身處台灣, 應與我有一日之時差.

統計結果印證以上推測, 模型二得到最佳之預測, 其餘兩個模型都不足以正確預測我網站的閱覽數. 下圖深藍色為實際閱覽數, 粉紅色則為模型二的預測閱覽數.


小結1: 因為其他網站將本人的某網誌[1]加入連結, 閱讀數因此增加. 簡單來說是個短暫的流行(fashion)! 該話題流行一過, 我的網站又恢復只服務親朋好友的價值, 回到平日之安靜.


那麼這些新的讀者到底有多少會成為日後常態性的讀者呢? 又, 上述平均每人閱讀頁數遠大於一的問題還沒得到充分解答. 我的猜測是, 如果新的讀者除了被加入連結的網誌外, 還因此閱覽其他網誌並決定訂閱本網誌, 那麼本網站的常態瀏覽人數將增加. 因此新讀者瀏覽其他網誌的這個決定訂閱過程應該可以預測每人平均閱覽頁數的變化(增加).

有了這個想法, 我又跑了另外4個模型來涵蓋不同的新讀者來源分別是:
1) 因搜尋引擎而來: 我推測此類讀者只是因為一時之需求(ad hoc basis), 看完需要的資訊便轉身離去, 對平均閱讀網頁數應該沒有太大影響
2) 因被加入連結而來: 詳細推論如上.
3) 搜尋引擎+被加入連結而來
4) 成為常態性讀者(以RSS來衡量): 這才是我真正預期會影響每人平均閱讀頁數的變數. 也就是說, 我的基本假設是, 因為搜尋引擎而來也好, 因為見到其他連結而來也罷, 新讀者的來源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的網站上需有其他網誌能夠引起興趣並吸引其成為常態性讀者.

同樣是利用時間序列的統計分析, 唯有模型4能夠頗為正確的預測實際平均閱讀頁數的變化.

最後在呈現實際與預測的統計結果前還有一點補充. 我的推論是: 決定訂閱前新讀者會先行閱讀其他網誌, 這個決策的過程因此增加每人平均閱讀頁數; 也就是說, 每人平均閱讀頁數雖然可能發生在同一天,但實際上會領先RSS這個訂閱動作本身;然而, 一旦成為常態性讀者, 除非有更新, 平均每人閱讀頁數會往下修正至接近一(或接近一日內的更新網頁數).

為了印證這個想法, 我因此將網站更新的時間控制在台灣半夜11點半之後, 也就是說, 我預期新的讀者在讀完特定網頁之後會再花至少半小時的時間閱讀網站上其他文章後才會決定訂閱否, 因此訂閱動作比較有可能是在隔天,也就是半小時後的12點發生. 這麼做的好處是在跑統計模型時我可以比較1)RSS落後平均每人閱讀頁數的變化一天,2)RSS與平均每人閱讀頁數的變化是同一天(零時差). 結果有時差的模型較能正確預測.

同樣的, 深藍色為實際每人平均閱讀數的變化,粉紅色的是以 “RSS落後每人平均閱讀數變化一天”預測的結果.


小結2: 讀者是理性的! 不管因為什麼原因(連結或是搜尋引擎…)來到一個新的網站,讀者在決定訂閱前會花一點時間來判斷. 被訂閱的網站不再是一時之流行,而是至少維持一段期間附庸風雅的行為(fad)!

綜合來講, 談時事等也許可以製造一時的流行,吸引新讀者, 但要有更具體更實質的方式才能保持住新讀者. 我想商務上亦然, 折扣促銷等也許可製造一時話題, 維持忠誠顧客卻需要更多的經營.

[1] 此網誌的分析根據的資料是 “從沙朗史東報應說看台灣嗜血媒體” 被某部落客加入連結的效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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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流行的曲線
>>TVBS民調不想讓你知道的事

Wednesday, July 2, 2008

七月初的青菜園與第二次收成

7/3的採收.

出遊一趟回來後青菜園有明顯的成長. 當然雜草也有明顯的成長. 昨天花了兩小時才拔除完畢呢!

圖片詳見此: 七月初的青菜園

Friday, June 13, 2008

第一次收成(revised on 6/29)

今天(6/13)第一次採收. 採收生菜若干. 採收前因為長在一起了 所以看不出是幾棵. 園子裡總共有三種生菜, 若顏色不同也算一種則有四種

詳情見:
第一次收成
6/29新增:
第一次收成(2) (0619/20採收)
第一次收成(3): 成為腹中物之前的樣子

Saturday, June 7, 2008

一個月後的青菜園(revised)

對照一下一個月來菜園的進度. 今天是用手機拍的, 拍完後用紅外線傳回電腦.可是呢,電腦或是手機不合作,拍了四張只傳成功兩張。 不過小孩炫耀個性的我還是忍不住要po上來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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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watercress(西洋菜)

今天照的:匍匐蔓生到四周。看不出進度是吧? 

沒關係,這是一個月前的樣子。只有往兩邊分岔,現在是一片了!


這個是生菜之一。先來個特寫獨照。拔雜草時候不小心弄破葉子了....(我真是粗魯啊)


這個是一個月前的生菜特寫獨照

這是整片的樣子.今天的一棵生菜大概有我兩個以上巴掌大.兩棵之間連成一片

這是一個月前的樣子。兩兩之間距離分明. 再對照後面網子與柱子,這就是生長的紀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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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癩痢頭的兒子是自己的好。雖然我的菜園還是菜菜的樣子,看到菜兒們生長,真的有無比的喜悅!今天又花了個把小時在菜園。把四散各地的茴香移植成一排,還把買回家要煮卻莫名奇妙發芽的洋蔥也種到田裡去了。


希望天氣放晴,讓青菜們快快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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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一個月後的青菜園(2)

Thursday, June 5, 2008

令人生氣的新聞(revised)

今天看到幾則新聞令我很生氣. 現行規定下雙重國籍違法之外, 我認為擁有他國永久居留權也應該修法被規範, 一但擁有他國永久居留權也失去擔任公職的資格. 從馬先生的綠卡事件開始, 我的看法就是從利益衝突的角度來看的.什麼忠誠度,愛不愛台灣都是很難量化的概念,唯讀利益,雖然功力卻明顯直接. 但是, 在藍委佔絕大多數的優勢下, 修法是遙遙無期的啦! 只因為擁有綠卡沒有違法, 上從總統,下到閣員(歐),以及立委(李慶安), 個個有恃無恐, 反正只要用"謝謝指教" "並無違法"或是"不回應政治口水"敷衍就好. 選出這樣的政府, 果然是上行下效個徹底啊!


看看這樣的外交部長, 自己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卻同時公文要把訪"台"變成訪"華",這樣的閣員, 到底高明到哪裡去了? 用參加樂透抽獎來當理由更是好笑, 既然已經是大使, 怎麼還去參加抽獎呢?這是當事者主動去聲請參加的,明顯有心於去當第三國永久居民進而才有可能歸化為第三國公民.

馬先生與國民黨口口聲聲宣稱有四五十年的執政經驗, 有眾多人才, 怎麼推薦的也不過是無法出示宣示放棄美國公民的立委, 選出的也不過是個搞不清哪裡有沒有軍用機場, 要不就是有第三國永久居留權的閣員罷了,或是個要"以道歉開始"的閣揆或是用"感覺"評論的黨魁, 還真是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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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通令外館 公文書休提台灣
外賓只能訪華 不再用訪台
〔記者范正祥、李欣芳、彭顯鈞/台北報導〕為配合馬總統對於台灣與中國雙邊關係採取「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論述,基調是「維持現狀」,外交部已經正式通電各駐外館處,今後在公文書上稱呼對岸時,要稱「中國大陸」或「大陸」,至於外賓前來台灣則使用「訪華」,不再沿用扁政府時代的「訪台」。

許多外交官接獲外交部這樣的指示之後,感到「非常驚訝」!

馬選時說愛台 今羞提台灣
有人表示,不稱對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改回稱呼「中國大陸」或「大陸」也就罷了,但為什麼不能使用「訪台」,而要使用「訪華」?
部分行政機關昨已聽說外交部採取這種作法,這樣的作法,會不會各行政機關一律適用?有公務員說,馬總統難道不怕被罵「騙選票」?馬總統競選時不是口口聲聲說擁抱「台灣」,講「台灣向前行」、「台灣一定贏」、「燒成灰也是台灣人」,現在新政府為什麼這麼在意「台灣」,外賓訪問台灣,為什麼非得改成「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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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風暴 歐鴻鍊強調絕無二心 將清查外交部同仁綠卡
外交部長歐鴻鍊在上任前曾經擁有綠卡,被外界質疑國家忠誠有問題,歐鴻鍊5日正式向社會大眾道歉,說自己在擔任大使時擁有美國居留權,雖然沒有違法,但處理上的確有瑕疵,對於造成內閣形象受損,他深感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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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17天7次道歉! 劉內閣蜜月期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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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長歐鴻鍊近日被爆料,在擔任瓜地馬拉大使期間申請綠卡獲准,遭到質疑「忠誠度有問題」,並且可能涉及違法,儘管歐鴻鍊在4日親自出面滅火,強調自己是「因為參加美國移民大樂透而中獎」,並且已經在就任前宣示放棄,但風波並未平息,歐鴻鍊於是在今日再度召開記者會向國人道歉,希望風波能夠就此打住。 ......


6月6日
令人生氣的新聞(revised)
今天看到幾則新聞令我很生氣. 現行規定下雙重國籍違法之外, 我認為擁有他國永久居留權也應該修法被規範, 一但擁有他國永久居留權也失去擔任公職的資格.

從馬先生的綠卡事件開始, 我的看法就是從利益衝突的角度來看的.什麼忠誠度,愛不愛台灣都是很難量化的概念,唯讀利益,雖然功利卻明顯直接. 但是, 在藍委佔絕大多數的優勢下, 修法是遙遙無期的啦! 只因為擁有綠卡沒有違法, 上從總統,下到閣員(歐),以及立委(李慶安), 個個有恃無恐, 反正只要用"謝謝指教" "並無違法"或是"不回應政治口水"敷衍就好. 選出這樣的政府, 果然是上行下效個徹底啊!

看看這樣的外交部長, 自己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卻同時公文要把訪"台"變成訪"華",這樣的閣員, 到底高明到哪裡去了? 用參加樂透抽獎來當理由更是好笑, 既然已經是大使, 怎麼還去參加抽獎呢?這是當事者主動去聲請參加的,明顯有心於去當第三國永久居民進而才有可能歸化為第三國公民.

馬先生與國民黨口口聲聲宣稱有四五十年的執政經驗, 有眾多人才, 怎麼推薦的也不過是無法出示宣示放棄美國公民的立委, 選出的也不過是個搞不清哪裡有沒有軍用機場, 要不就是有第三國永久居留權的閣員罷了,或是個要"以道歉開始"的閣揆或是用"感覺"評論的黨魁, 還真是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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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通令外館 公文書休提台灣
外賓只能訪華 不再用訪台
〔記者范正祥、李欣芳、彭顯鈞/台北報導〕為配合馬總統對於台灣與中國雙邊關係採取「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論述,基調是「維持現狀」,外交部已經正式通電各駐外館處,今後在公文書上稱呼對岸時,要稱「中國大陸」或「大陸」,至於外賓前來台灣則使用「訪華」,不再沿用扁政府時代的「訪台」。
許多外交官接獲外交部這樣的指示之後,感到「非常驚訝」!
馬選時說愛台 今羞提台灣
有人表示,不稱對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改回稱呼「中國大陸」或「大陸」也就罷了,但為什麼不能使用「訪台」,而要使用「訪華」?
部分行政機關昨已聽說外交部採取這種作法,這樣的作法,會不會各行政機關一律適用?有公務員說,馬總統難道不怕被罵「騙選票」?馬總統競選時不是口口聲聲說擁抱「台灣」,講「台灣向前行」、「台灣一定贏」、「燒成灰也是台灣人」,現在新政府為什麼這麼在意「台灣」,外賓訪問台灣,為什麼非得改成「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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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風暴 歐鴻鍊強調絕無二心 將清查外交部同仁綠卡
外交部長歐鴻鍊在上任前曾經擁有綠卡,被外界質疑國家忠誠有問題,歐鴻鍊5日正式向社會大眾道歉,說自己在擔任大使時擁有美國居留權,雖然沒有違法,但處理上的確有瑕疵,對於造成內閣形象受損,他深感歉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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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17天7次道歉! 劉內閣蜜月期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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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長歐鴻鍊近日被爆料,在擔任瓜地馬拉大使期間申請綠卡獲准,遭到質疑「忠誠度有問題」,並且可能涉及違法,儘管歐鴻鍊在4日親自出面滅火,強調自己是「因為參加美國移民大樂透而中獎」,並且已經在就任前宣示放棄,但風波並未平息,歐鴻鍊於是在今日再度召開記者會向國人道歉,希望風波能夠就此打住。 ......
薛香川:與馬英九一樣 綠卡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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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8.06.08 02:55 am

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昨天承認,他沒有雙重國籍已表達很清楚,至於綠卡,他在二十多年前留學美國,也在美國教書,是有綠卡沒錯,但返國後,事隔廿多年沒使用綠卡,都使用中華民國護照,因此,情況應與馬英九總統類似,早就失效了。
如果歐的綠卡需要宣示放棄, 馬先生的呢? 馬先生的自動失效說據此被薛先生沿用. 正是上行下效的最好證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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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凌遲式」爆料 內閣誠信危機
【TVBS╱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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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薛香川告訴TVBS,他的綠卡已經20幾年都沒有使用,怎麼可能還有效;至於另一位究竟是誰?眾說紛紜,管碧玲保留式的爆料,讓劉內閣陷入誠信危機。
這就是我們行政院秘書長的素質啊! 20幾年沒用=無效? 想薛先生大概沒有保人壽保險吧? 不然壽險20幾年沒用照他講也會沒效是吧?! 沒用到會等於沒效, 拜託薛先生與馬先生真的是把大家當白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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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請問馬英九「訪華」英文怎麼翻?
我看馬英九的綠卡: call it deja vu, if you wish

Monday, June 2, 2008

我看莎朗史東的道歉

這件事情以前,我猜測沒有多少人會用國際巨星來描述莎朗史東.而我自己應該會用過氣明星來形容她. 這件事情以後, 我猜測大眾對她看法分歧.但如果有人問我, 我對她竟然萌生佩服. 為什麼呢?

這是昨天(六月一日)紐約時報刊載的. (看看別人媒體可以如何正反面都報導,台灣媒體學著點吧!)
我把部分節錄出來如下.
Actress Stone and Dior Differ Over Apology By CATHY HORYN Published: June 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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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前面的三段我就不摘錄了,總之是前情提要(可參考這篇),敘述她之前惹爭議的報應說以及之後Dior上海辦公室以她之名發表的道歉說. 有興趣者自己看.

摘錄與翻譯部分如下:

In the 45-minute telephone interview Thursday night, Ms. Stone was at first strident and then contrite about her remarks. She insisted her comments in Cannes had been taken out of context. She also said that she resisted Dior’s efforts at damage control, and that the apology issued in her name distorted her words.
她表示她的話被斷章取義或穿鑿附會(had been taken out of context)了(看到沒!!台灣媒體!!)!而Dior辦公室以她之名的道歉聲明(the apology issued in her name)更是扭曲了她的原意(distorted her words).

Early last week, Ms. Stone said, she received a call from Sidney Toledano, the chief executive of Dior, which hired the actress for beauty advertisements in 2005. “I talked to Sidney and I said: ‘Let’s get serious here. You guys know me very well. I’m not going to apologize. I’m certainly not going to apologize for something that isn’t real and true — not for face creams.’ ”
她提到,她不會為了不是事實的事情,更不會為了(她代理的)面霜(銷路)而道歉(not going to apologize for something that isn't real and true-not for face creams).

Ms. Stone said the interview in Cannes with her remarks about Tibet and karma came at the end of a media line of 80 to 100 television crews. She believes, but is not certain, the interviewer was from a Hong Kong television station. The call letters on the microphone are blurred out on Internet sites showing the video.
反之,她認為,但不確定,那是香港媒體錯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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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e many European luxury brands, Dior, which reported double-digit growth in China for the first three months of the year, looks to emerging consumer markets as a major source of revenue, and it is eager to avoid causing offense. In April, a pro-Tibetan demonstration during the Olympic torch relay in Paris brought calls in China to boycott the French retailer Carrefour.
就如同其他歐洲品牌看準中國新興市場, Dior在中國第一季(前三個月)有兩位數的成長, 也因此急於澄清以避免引起反彈. (前車之鑑,)在(不久前的)四月,法商家樂福就曾因為奧運聖火在法國巴黎被撲滅或抗議而在中國市場被杯葛.

Ms. Stone said that she told Mr. Toledano of Dior that since she didn’t believe she had done anything wrong, why didn’t Dior let her clarify her remarks with a statement? That statement, which Cindi Berger, a publicist for Ms. Stone, sent to The New York Times in an e-mail message, said, in part: “I am deeply saddened that a 10-second poorly edited film clip has besmirched my reputation of over 20 years of charitable services on behalf of international charities. My intention is to be of service to the Chinese people.” She expressed sympathy for the earthquake victims and said she regretted if her comments in Cannes were misunderstood.
她不認為她做錯事, 既然如此她希望Dior讓她發表聲明澄清事情. 她很難過那10秒鐘被醜陋剪接的影片,就如同一顆老鼠屎,污名了也否定了她過去20年來為了國際慈善事業做的所有努力. 而且她的初衷(my intention)是在為中國人民服務,也替災民感到同情.她很遺憾如果她的談話被誤解(regretted if her comments in Cannes were misunderstood).

Yet the apology released in Ms. Stone’s name by Dior’s office in Shanghai bears little resemblance to the original, and the difference seemed to irritate the star.
然而, Dior辦公室發表的道歉與她的原意大不相同(bears little resemblance to the original),而這個差異惹惱了史東.

“It makes it appear that I’m in agreement that I did a bad thing,” Ms. Stone said, adding that she believes the statement was not a poor translation but rather rewritten. It is unclear who at Dior provided the statement to the Chinese news media.
因為這個道歉聲明讓她看起來像是承認自己做錯壞事情(makes it appear that I'm in agreement that I did a bad thing).而她認為這個聲明之所以走樣,不是因為翻譯,而是根本被整個改寫(was not a poor translation but rather rewrit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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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於Dior亟於保住市場而做的道歉申明, 莎朗史東不願意背黑鍋,也有所堅持, 她為引起紛爭而道歉(“I am really sorry that it created such a thing,” she said),但不是為了說錯話或為了生意(面霜)考量而道歉.

我可以了解Dior的立場與處理. 但我更想用"不卑不亢,不忮不求"來形容莎朗史東.希望台灣的政客們也好,媒體也好,在與中國談判或報導中國相關新聞時也能持有相同的態度. (例如某人,馬總統到了對岸變成馬先生.真是可笑至極.又例如某人, 選前說自己是正港台灣人, 選後卻不願意發行台灣郵票--不知道馬先生要不要也考率一下把凱達格蘭大道改回介壽路啊?! ....這些人,連一個明星,甚至是個過氣的明星都遠遠比不上啊!)

Saturday, May 31, 2008

雜感一二(2): 謝天?

幾經思考, 原本唸工程的大學室友L 終於在去年10月決定轉行到法律. 在這不算小的轉變裡,這一次我扮演的不但是旁觀者,或許還是唆使者(之一). 當然,最後決定在她, 努力的過程也在她, 我只是在她猶豫的當初分享一些想法, 介紹一些朋友如H.


經過幾個月的努力, L如願申請到學校, 並將於今年暑假到美國來唸JD.

謝天?
在確定被錄取後她開始寫email,或通知或感謝這些在過程中協助她的人, 這其中當然也包括H. H收到信之後對我說: "我不值得被感謝,因為我只不過是個中間者, 介紹L認識G而已.要謝, 就謝G吧! "

"要謝就謝G吧!"讓我想起"就謝天吧!" 我固然喜歡陳之藩的文章,卻對"因為要感謝的人太多,就感謝天吧!"這句無法認同. 人當然是社會的動物, 社會現象因果複雜,但往往又環環相扣. 雖然一件事情的成就有許多不知名的幕後英雄, 但對於眼前清楚協助過自己的人直接表達明確的感謝不更是理所當然嗎? 難道要捨棄親自道謝的機會, 矯情登報謝天不成?

於是我對H說:"謝你也是應該吧, 如果不是你,她怎麼會認識G? 你太客氣了"
H接著對我說: "當然,她連我都謝了, 也在給我的信中提到G,想必一定也會寫信去謝謝G. 只不過, 她實在太客氣了!"


決定就讀的學校之後, L開始忙碌於行李準備與簽證事宜.

Return to Me*
我在L申請到的學校之一,也是她決定去就讀的大學所在地的城市住過. 更具體的講,曾在該大學就讀過. 這當中其實還有一段往事.

當時我們一起 “老了出麻疹”, 在工作好幾年後決定申請學校出國唸書. 雖然申請的標的不同(我申請博士班,她厭倦研發工程師的生活,轉行申請MBA), 我們同一天去考GMAT,一起蒐集資料. 偏偏這所目標學校之一的網站我從來沒有連線成功, 但是線上申請卻是當時身在海外的我最方便的方式, 苦惱之外, 除了重複嘗試別無他法. 某日, 我收到L寄來的 email, 裡面有個壓縮的檔案. 打開之後發現她在聽了我抱怨之後也試著連線, 沒想到就成功了. 她把整個網站與連結全部壓縮後寄給我. 根據那個壓縮檔, 我把資料準備齊全之後又嘗試了一次, 而那一次, 也是我報到前唯一成功的一次. 當時該學校並非她的目標學校之一, 這麼細心的體貼, 當下令我情緒翻湧.

時移事遷, 近日聽到她抱怨連不上該校網站, 這段往事也躍然心頭. 而我也因為曾在該校就讀, 現在才可以解答部份疑惑.


L開始詢問一些必備的行李, 準備展開人生另一個階段.

Pay it Forward
曾經幾次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異國他鄉展開生活, 我深刻了解舉目無親亦無友的困難. 我剛到MN的時候也受到這種"朋友的朋友"的照顧. 這種大家都是自己人的熱心, 讓鄉愁變得容易應付. 出自"己所欲,施於人"的同理心, 只要獲悉朋友要搬到一個新的地方, 而我碰巧有其他朋友正在或曾經在該地生活,我都會雞婆的主動介紹, 希望新人得到協助,舊人結交新友.

單純的介紹事件竟也有錯綜的一面. 事情發生在去年大約此時. 我介紹朋友A給朋友B認識. 認識B已經十年有餘, 認識A也有十年. 如同以往, 在得知A即將搬到另一個城鎮,我主動介紹B讓A認識.沒想到一個月餘B打電話來"了解A的為人". 聽完抱怨之後歸納幾點原由:
(1)生活習慣不同: A一開始就緊迫盯人,電話不斷. 也許因為A還習慣台灣拿手機聊天的方式, 接二連三催電卻都只進了語音信箱, 口氣也因此一次次更急. 事實上美國的手機是撥打與接收都要算錢的. 因此B希望先透過email聯絡,最後再用電話確認即可.
(2) 時間不巧: 後來總算接通了,卻又因為時間正值期末考時,兵荒馬亂,B表示只能先約好接機時間,待考完後再詳細聯絡. A卻將此解讀為B的推託而有所不滿. 另外, 因為是期末考期間, 時間有限. 原本約定接機後由另一對夫妻陪同A去找房子,晚上再接A一起用餐. 但A卻在B要回學校的途中再度要求希望B能夠陪自己去找房子.B表示實驗的時程早在各把月前就已經與教授敲定,無法更改. 雙方各自堅持, 因此造成不快.
(3) 宗教信仰不同: A與B分別是基督教與佛教兩個不同宗教的虔誠教徒. A一到了當地就希望B在週末帶他去教會.但一來B本身沒有參與教會活動的習慣, 也因此對教會消息不清楚. 無奈又被解讀不願相助.

有了這次慘痛的經驗, 現在替L介紹朋友特別小心. 幸好, 這次我是多慮了. 中學就隻身到台北念書的她, 不但獨立且樂群. 過兩天L將與陪我上法院的Ling一起用餐.

得知L是我大學室友後, Ling對我說: “你都說, 你念書時不喜歡人家吵, 你不念書時又要人家陪你玩. 這樣聽來, 她應該脾氣不錯才能治你這小搗蛋, 呵”.
我: “ 是啊, 我每次看書50分鐘就說要休息眼睛, 其實就是要找別人玩, 逼得她最後要考研究所的時候只好到洗衣房唸書, 躲避我的騷擾”
Ling: "通過幾次email, 她都很客氣. 放心好了, 我不會欺負她的啦. "


L即將展開環島之行拜訪同學. 不但謝天, 我看到的還是她客氣地感謝這些協助過的人. 即使眼前還有挑戰, 我彷彿已經看到她順利中年轉業, 成為專利法律師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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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turn to Me 和 Pay it Forward是兩部我非常喜愛的電影, 推薦喔! 不確定中文翻成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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