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看了
口白人生. 幾段對話*我印象深刻.
之一是小說家(Emma Thompson飾)在出版商助理(Queen Latifah飾)陪伴下尋找靈感, 思索如何下手殺死書中主角哈里洛克(Will Ferrell飾). 是跳樓自殺? 是車禍衝出橋墩意外? 還是…..? 小說家到了醫院,看到醫護人員為了拯救生命而忙碌, 反諷著為了殺死書中主角而忙碌的小說家, 他對助理說”我們在一個取人性命的行業,而不是救人的行業(We are in the wrong business. We are not saving people, we are killing people)."
如果選擇讓哈洛克里死亡, 小說家還是扮演小說家嗎? 或是扮演起死神了?
之二是書中主角哈里洛克從小說家手裡拿到手稿後,面對被寫好的人生反而膽怯起來,商請文學教授(Dustin Hoffman飾)代讀. 文學教授告訴哈洛克里, “你必需死,你的死亡才能使此文學作品成為經典名著”(You must die, only the death make it a masterpiece).
如果我是那文學教授, 我要怎樣,會怎樣代替小說家宣判另一個人的死亡?
面對無法自主的命運, 哈洛克里像個閱讀第三者的生活般讀完手稿, 同意了文學教授的看法, 把手稿還給小說家後,只靜靜的說”I like it. It’s a good story(或是It’s a good book. 我忘了)“. 此時他已經從忐忑走向坦然.
閱讀傳記的時候, 我似乎隨著傳記的描寫也過活了主角的一輩子; 如果我是哈洛克里,我能用閱讀他人傳記的心情閱讀手稿,閱讀自己即將到來的死亡嗎?
之三是接近尾聲時, 因為無法下筆殺死一個活生生的人,小說家將結局改寫. 小說家把改寫後的作品請文學教授過目並請教他的意見. 文學教授說”It’s ok. It’s not bad, ……It is just ok. “ 教授問小說家, 為什麼要改變結局呢?
"為什麼悲劇令人印象深刻?為什麼悲劇才能成全文學?“ 這是看完後我吐出的第一個問題. 後來看到朋友回應裡提到 “書的喜劇收場降低震撼力,整部片也因此比較大眾化一點…”, 這回應, 我和DG討論了起來
書的喜劇收場如果是譁眾取寵, 或符合大眾期待, 那麼誰是這大眾? 所有從事小說寫作的小說家是大眾嗎?面對無法掌握命與的哈洛克里與凡夫俗子才是大眾嗎? 還是站在第三者欣賞或批評的文學教授才是大眾?
誰從這個喜劇結局受益了?小說家博得美名, 不是因為創作出經典名著,而是從一個殺了8個人的殺手瞬間化為犧牲自己利益救人一命的善者; 哈洛克里撿回一命, 繼續凡夫俗子的生活; 文學教授維持酗咖啡,教書與評論的日子. 一切相安無事.
誰又從悲劇結局受益呢? 小說家成就不朽名著, 為自己掙得文學上一席之地(而這代價,恐怕還得包含前面八本小說裡被”賜死”的主角); 哈洛克里死前一晚對女友勸說繳稅之重要性,幫朋友報名space camp等若不為自己贏得”死而後已”的敬業美名,也讓朋友內心澎湃, 最重要的, 他成人之美(成全小說家),並獲得捨身救人(救小孩於公車下)的讚喩.那文學教授呢? 對小說家他是識馬伯樂, 對哈洛克里他開導有方,讓他接受死亡.
當然, 我這冷酷的推測倒盡大家胃口.
死亡筆記裡的Killer(夜神月)因為擁有死亡筆記, 從熱血少年成為冷酷”偽“死神, 對照劇中的”真”死神,如果對人類動了同情心,反將將粉身碎骨,顛覆了一般冷酷或冷血的死神描寫.
我想起了另一本書, 偷書賊( The Book Thief, by Markus Zusak). 死神, 在此書中只是執行他的工作—迎接死者靈魂,在他人生命終止時.對照著戰場上萬人互相爭奪互相殘殺的殘酷, 偷書賊莉賽爾(Liesel)利用閱讀與文字在防空洞中為鄰居街坊朗讀故事,慰藉著那個烽火連年下的惶惶人心. 因此當死神前去迎接莉賽爾的靈魂,也就是偷書賊將死之日到臨時, 死神也不禁迷惘而感嘆道: 「人哪!人性縈繞我的心頭不去!人性怎能同時間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惡!」 .
究竟是人性複雜, 還是神祇單純? 究竟是人殺人殘酷, 還是死神殺人殘酷?
*對話的中文是我自己翻的,可能和台灣翻的中文字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