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ny Mendelssohn & Clara Schumann Piano Trios |
我不是個女性主義者. 事實上,我很反對"女性主義"這個詞. 我認為正確的話應該稱為男女平權主義, 它講究的是不管性別,一率受到同等對待. 因此, 使用女性主義一詞不過是另一個性別的沙文主義, 哪來平等之意? 不過現在加上uni-sex(變性人)的話, 可能得近一步修正,連男女平權主義都有隱含的歧視了.
言歸正傳. 如果到現在女姓還沒受到平等對待,兩百年前的女性當然更不用說了. 舉例來說, Fanny Mendelssohn的部份曲子一開始甚至以Flex Mendelssohn之名發表, 歧視的情況可見一斑.
因為歧視,女性演奏家即使到現代,演奏高難度曲目的時候往往受到懷疑. 也是因為歧視下,女作曲家除了作曲往往不受到鼓勵, 反而是阻力重重; 流傳下來的作品當屬少數, 被演奏的機會就又更少了. 我一直想找機會多認識這些不被重視的作品, 但是因為需求少(很少被重視), CD的價格不菲. 多虧Deadlockcp的介紹,在naxos music library上聆聽不少音樂. 上面這張是第一張入手的.
其實最先引起我注意的是她的鋼琴協奏曲. 在網路圖書館聽了全集,一時之間還沒下定決心是要買她夫婦倆的鋼琴協奏曲(在同張CD)呢? 還是其他組合的曲目. 她的練習曲還挺可愛的. 有時候CD收錄的曲目反而影響我買那個版本,頗有鳩佔鵲巢之嫌, 因此一直拿不定主意.
另外幾張考慮的是Clara Schumann: Complete Piano Works [Box set], The Women's Philharmonic (後來也買下這張), 還有Clara Schumann, Fanny Mendelssohn, Alma Mahler: Lieder. 不過最後一張是我比較少聽的人聲, 但是偏偏它收錄有克拉拉,艾爾瑪(馬勒之妻)與芬妮孟德爾頌的, 讓我一直很掙扎. 也許應該慫恿Publius去敗這張,順便做為他下個月專文來分享心得?
除了將女作曲家作品集中成張外,另一種選擇是和男性家人作品放在一起. 例如上面提到的, Robert and Clara Schumann, 或是Flex and Fanny Mendelssohn. 不過我倒是沒找到Alma 和她老公馬勒的作品合集CD.
回到CD. 因為選擇少, 沒太多版本可以挑, 這張剛好價格便宜, 就下手了. 這些演奏家,老實說我都不熟悉. 曲目當然也不熟. 因為不熟悉, 欣賞時我是從曲目結構下手.
屬於室內樂的鋼琴三重奏基本上是鋼琴與另兩個樂器的合奏, 這兩個樂器通常是大提琴與小提琴. 既然是室內樂,華麗雄偉是不用期待的, 不同樂器間的合諧性才是重點. 合諧可以是同一主題,三者和絃; 也可以是同一主題,交替出現;甚至可以是各有各的主題,但是互相呼應. 如果就音樂性與旋律來講, 我比較喜歡Fanny Mendelssohn的作品. 就配器來講,我認為克拉拉舒曼似乎更上一層.
相反的,克拉拉自己的作品裡,我認為她的鋼琴協奏曲更具旋律性. (此曲收錄在The Women's Philharmonic那張CD裡). 聽下來, 我比較喜歡克拉拉的協奏曲和其他小品如練習曲甚過她的鋼琴三重奏.不過克拉拉舒曼的練習曲等小品讓我一直聯想到她老公舒曼. 我一向不是特別喜歡把兩個作曲家比喻在一起,總覺得這樣一來隱約貶了其中一個. 例如說布拉姆斯的一號交響曲常被說成貝多芬十號,我總覺得那樣講法貶損之意多過推崇.之所以貶損,是因為那樣子讓我想到copy cat這個詞...
大概是因為不想比高下,這一篇拖欠許久. 最後我想談一下就我欣賞音樂的基準. 旋律動不動聽到底重不重要? 旋律動聽容易吸引人. 不過我到認為唯有結構(樂理)沒有問題後再就旋律方面比較更有意義. 打個不倫不類的比方: 旋律像是五官,而結構則好比是內涵.五官美麗當然吸引人,但若沒有內涵支撐,單靠五官來吸引恐怕持續不了.
除了將女作曲家作品集中成張外,另一種選擇是和男性家人作品放在一起. 例如上面提到的, Robert and Clara Schumann, 或是Flex and Fanny Mendelssohn. 不過我倒是沒找到Alma 和她老公馬勒的作品合集CD.
回到CD. 因為選擇少, 沒太多版本可以挑, 這張剛好價格便宜, 就下手了. 這些演奏家,老實說我都不熟悉. 曲目當然也不熟. 因為不熟悉, 欣賞時我是從曲目結構下手.
屬於室內樂的鋼琴三重奏基本上是鋼琴與另兩個樂器的合奏, 這兩個樂器通常是大提琴與小提琴. 既然是室內樂,華麗雄偉是不用期待的, 不同樂器間的合諧性才是重點. 合諧可以是同一主題,三者和絃; 也可以是同一主題,交替出現;甚至可以是各有各的主題,但是互相呼應. 如果就音樂性與旋律來講, 我比較喜歡Fanny Mendelssohn的作品. 就配器來講,我認為克拉拉舒曼似乎更上一層.
相反的,克拉拉自己的作品裡,我認為她的鋼琴協奏曲更具旋律性. (此曲收錄在The Women's Philharmonic那張CD裡). 聽下來, 我比較喜歡克拉拉的協奏曲和其他小品如練習曲甚過她的鋼琴三重奏.不過克拉拉舒曼的練習曲等小品讓我一直聯想到她老公舒曼. 我一向不是特別喜歡把兩個作曲家比喻在一起,總覺得這樣一來隱約貶了其中一個. 例如說布拉姆斯的一號交響曲常被說成貝多芬十號,我總覺得那樣講法貶損之意多過推崇.之所以貶損,是因為那樣子讓我想到copy cat這個詞...
大概是因為不想比高下,這一篇拖欠許久. 最後我想談一下就我欣賞音樂的基準. 旋律動不動聽到底重不重要? 旋律動聽容易吸引人. 不過我到認為唯有結構(樂理)沒有問題後再就旋律方面比較更有意義. 打個不倫不類的比方: 旋律像是五官,而結構則好比是內涵.五官美麗當然吸引人,但若沒有內涵支撐,單靠五官來吸引恐怕持續不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