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 2010

搭飛機雜記(4): 飛行安全誰之責? (updated on 10/31/2010)

時差中的胡言亂語. 拖了這麼久,現在發文也算是紀念911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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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看的電影種類有二: 一是法庭片,那種有出庭攻防橋段的. 另一是以飛機或飛行航程當做背景所發生的故事. 湊巧的是,最近亂轉電視剛好看到兩片都是和飛行有關的電影,分別是FlightplanRed Eye. 雖然這兩片有我喜歡的背景,卻也說不上好看. 不過這兩片都和飛行安全沾上邊,也就是這篇雜記的重點.


既然要講飛行安全, 在講自身遭遇前前先問大家一個問題: 以下情況哪個比較危險?

情況1: 不該出現在該班次的旅客因誤通過安檢
情況2: 不符坐在逃生門的旅客因誤被劃在逃生門座位

事情發生在三月中到波士頓的一趟公務旅行.距離上次因公務出差到波士頓,在機場與當時仍在當地工作的學妹在登機門擁抱分離後已有數年, 格外想念. 我還記得那天是2001年的九月十日.

我一直很喜歡波士頓(這是美國我唯三喜歡的城市之一), 此外, 我的公務安排其實是在週一晚上,既然時間許可,我們提前在前一個週五就飛到波士頓相會,當作是weekend getaway.

飛機預定抵達時間是週五的中午一點左右, 比DG的晚大約20分鍾抵達. DG等在我的登機門外, 才剛見面他就興奮的說: 我喜歡這個機場! 因為這機場對於需要使用電腦的旅客有貼心的設計. 經過候機室時他指指點點的告訴我他的觀察.

不過這個關於波士頓的Logan 機場的正面評價,到了週一一早DG再搭乘最早的飛機去上班時面臨考驗. 原來在搭飛機前的安全檢查(security check)時,DG忙中有錯,在回程中他卻拿了去程的登機證, 不知道是否太早,也許還昏昏欲睡的安檢人員煞有其事的在登機證上寫著okay, 也沒注意到那是張日期錯誤的登機證. 就這樣拿著寫有兩個okay的錯誤登機證的DG一直到了坐錯座位被趕時才發現拿錯登機證了!

無獨有偶, 我在回程時也是忙中有錯,拿到後段轉機的登機證, 因為是後段的登機證,飛機當然不是從波士頓出發, 但是安檢人員並沒有發現. 相對的,這次由台灣返美,在東京轉機時得再過一次檢查站.該站的安檢人員當然也核對了登機證,而且正確地發現排在我們前方的兩位乘客並不是轉機乘客,請她們改走其他路線.難道說,一樣的步驟只有到日本才可以被確實執行嗎? 這是這系列下一篇我想講的,為什麼同一家航空公司,前後兩個航段的品質差那麼多?

當然我們只是兩個糊塗蛋, 也都是該班機乘客名單(passenger manifest)上的本尊無誤. Flightplan裡面某個橋段就是,歹徒串通其中一名空服員更改旅客名單,好使一切讓由Jodie Foster飾演的,剛遭逢丈夫意外死亡,單獨帶著女兒的單親母親看來就像精神病患. 

但是, 如果拿錯登機證卻照樣通過安檢, 這豈不也反映出原本不該出現在該機場的某班次航班有心人士, 在安檢人員疏忽下會“有機可乘”, 這樣的安檢還能維護飛行安全嗎?

事實上檢查登機證這道手續是在911之後才被提前到第一個步驟. 在那之前,搭乘(美國)國內線時, 送機的人可以與乘客一同進到登機門才分手. 上一次因公務到波士頓的旅行就是如此. 那一次,原本我的計畫是在幾天會議之後多停留幾天, 和當時還在波士頓工作的學妹敘舊兼在波士頓閑晃. 後來因故我縮短了出差後的私人行程部分一天, 臨時提前一天從波士頓搭乘聯合航空175(UA175),經加州轉機後隨即回台. 學妹上班前先送我到機場, 我們擁抱後分別,誰都沒想到隔天的同一班飛機竟然就出事了! (OS: 還好當初我臨時提前一天離開, 否則...)

帶著炸彈上飛機的恐怖份子展開一連串的攻擊, 搭乘在這四個班次的平民百姓無端受到池魚之殃. 從此之後(美國)國內線的安檢也重新被檢討, 一些新的措施如脫鞋過安檢, 送機者止步於手提行李檢查哨之前, 甚至近期的限量攜帶液體等也陸續實施. 在那之前,送機者可以送乘客到登機門, 更甭提我曾經拿公司的識別證當身份證件登機了!

炸彈當然危險, 那麼用來要脅乘客與機組人員以利劫機的槍械呢? 這就牽涉到另一個和飛行安全相關, (但卻較少為人知?),由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IATA)所規範有關於危險品(Dangerous Goods)的認定. 危險品是什麼? Wiki的定義是所有會危害人體,生物,與環境的物品(含液態,固態與氣態),通常由紅色菱形標誌所標示[1].

前面提到, 現在的飛安檢查提升到 “橘色,” 連牙膏,乳液等都限量. 因為乳液,甚至電池裡的化學液體也好, 炸藥等易燃物也是都在危險品之列. 但, 槍枝本身雖然不是危險品,槍枝裡的彈藥則屬於危險品. (猜對了嗎?)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 情況一比情況二危險; 當然負責人員不同,前者是機場本身的安檢人員,後者則是航空公司本身. 兩者的影響大不同: 前者是正確的人員才准予放行,事關所有搭機乘客,甚至是整個機場的旅客. 後者是特定班機,且只有萬一發生狀況時才會進一步讓風險成為危險. 也許你說, 情況一造成危險只限於未被授權者有惡意破壞或攻擊之意圖, 或許吧! 但只允許有登機證的乘客進到登機門的意義不就是在避免這種意外嗎[1]? 與其把重點放在座位坐在逃生門的旅客,而不是負責控管一般所有乘客的安檢, 這樣的飛航安全控管, 似乎有漏洞,至少沒有被確實執行.

附帶一提. 我一直搞不懂的出口標示. 有別於其他國籍的航空器多是以代表安全的小綠人標示出逃生門,美國(飛機)的出口一直是紅色的大大字體寫著EXIT.  既然紅色標示危險, 綠色代表安全,怎會要旅客往危險的紅色EXIT去呢? 對於不懂英文,又來自於不同標示系統的國際乘客真的能理解美國籍航空器這套標示系統,進而趨吉避凶嗎? 看來,這個高度國際化的國家,也有不怎麼國際化的措施.

[1]這個系列的第一集提到當年看來幼齒的我被安排到逃生門位置的飛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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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搭飛機雜記(1): lost in translation?
搭飛機雜記(2): 誰被升等?
搭飛機雜記(3): 誰被歧視?
Boston相本

==updated on 10/31/2010==
最近新一波的恐怖攻擊利用的是貨機. 事實上如果民航客機的程序都如此鬆散而有機可乘, 貨機的漏洞百出就不奇怪了. 人小言微,我講安全的這篇並沒有引起太多共鳴(是這系列瀏覽次數最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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